大专学校乱收费通常指的是违反国家或省级政府关于教育收费的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可能包括:
1. 擅自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等;
2. 向学生强行收取捐款;
3. 对毕业生进行明码标价的有偿分配;
4. 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自立收费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
5. 通过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谋利,如校服费、教辅材料费、学具费、作业本费、保险费、体检费、报刊杂志费等;
6. 以“赞助”或“捐赠”名义进行收费,实际上是一种规避监管的乱收费行为。
判断乱收费行为,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收费项目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
收费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收费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
收费行为是否遵循自愿原则,没有强制或搭车收费的情况。
如果发现大专学校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收费行为,可以视为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