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申请助学贷款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学生需要向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凭学生证)。
初审和签订合同
当地资助中心会审查申请资料,并指导学生到经办银行开设个人账户,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提交回执
学生在开学时将合同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录入信息后,学生无需再向学校支付学费。
复核和终审
学生将合同回执寄回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然后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发放资金
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学校学宿费可以直接从贷款中扣除。
请注意,贷款额度和期限可能因地区、学校及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教育局或学校了解最新的贷款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