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生申请休学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因病休学
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需要停课治疗或休养,且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的1/3以上。
提供相应的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
因其他原因休学
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需要停课治疗或休养,且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的1/3以上。
学生因其他特殊原因,如个人或家庭问题,学校认为必须休学。
请假缺课超过规定
一学期因病请假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1/3以上者。
休学期限
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申请程序
学生需填写《学生休学审批表》并提交给所在学院(系)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学生需向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学生将获得离校通知单,并办理离校手续。
证明材料
休学申请应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等。
学生待遇
休学期间,学生户口不迁出学校,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复学条件
休学期满后,学生应提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复学材料,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等。
请注意,不同学校可能会有细微差别,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参照各自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或咨询学校教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