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专语言学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学生本人材料
最终学历证明:
大专毕业证书原件。
最终成绩证明:
大专三年所有学期的期末成绩单。
在读证明:
如果还未毕业,需提供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护照复印件:
提供护照首页和所有出入境页复印件。
日语学习证明:
日语学习机关开具的学时证明,或自学说明。
证件照:
8张白底免冠照片,尺寸为3cm×4cm。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日语能力证书及成绩单、在读证明或在职证明(如果已工作)、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经费支付人材料
在职证明:
经费支付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需有单位公章。
收入及纳税证明:
近三年的收入明细和纳税证明。
存款证明:
经费支付人名义办理的20万人民币存款证明,需冻结三个月。
亲属关系公证:
证明申请人和经费支付人关系的公证书。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材料的有效性,特别是成绩单和在读证明,需在递交材料前三个月内开具。
确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申请进程。
如有变动或特殊情况,及时与语言学校或材料指导老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