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运动的格言是 "更快、更高、更强"(英文:Faster, Higher, Stronger),拉丁文为 "Citius, Altius, Fortius"。这一格言由巴黎阿奎埃尔修道院院长亨利·马丁·迪东于1895年首次提出,并于1913年被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正式纳入《奥林匹克宪章》,成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核心精神象征。
格言内涵
竞技层面:
鼓励运动员在比赛中追求速度、高度和力量极限,展现勇往直前、敢于拼搏的精神。
自我超越:
强调不断挑战自我、超越极限的奋斗态度,体现人类对自我能力的突破。
团结与和平:
虽未直接出现在格言中,但顾拜旦倡导的"团结、友谊、和平、进步"理念与格言共同构成奥林匹克运动宗旨,强调体育精神对社会的积极影响。
补充说明
格言首次作为奥林匹克会徽构成部分出现在1920年,成为奥运五环标志的核心元素。
顾拜旦曾指出:"参与比取胜更重要",这一信念与格言共同塑造了奥林匹克运动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