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师德师风的十种行为表现如下:
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符的言论,或者在课堂上传播错误的政治观点。
不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职责。
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骚扰学生或发生不正当关系:
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索要或收受贿赂: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包括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违规为学生供餐及托管:
违规为学生供餐及托管。
在公众场合不文明举止:
教师在公众场合出现不文明举止、不正当言行等有损教师形象,造成较大影响。
参与经营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教师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公平。建议教师们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维护教育的纯洁性和神圣性。